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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么样的孕妇要进行胎儿超声心动检查

  时间:2010-03-30 16:39  来源:广东妇科网   作者:蔡编辑   点击:
文章摘要:
  什么样的孕妇要进行胎儿超声心动检查?一般情况下,孕妇在孕期只需要做3至5次B超检查就已经足够了,但是如果是高危因素的孕妇的话,则需要在怀孕24到28周的时候进行胎儿超声心动检查。

   什么样的孕妇要进行胎儿超声心动检查?一般情况下,孕妇在孕期只需要做3至5次B超检查就已经足够了,但是如果是高危因素的孕妇的话,则需要在怀孕24到28周的时候进行胎儿超声心动检查。
     通过医院在线咨询了解到,需要进行胎儿超声心动检查的高危孕妇主要有如下几种——
   一、胎儿心律失常、胎儿水肿、染色体异常。
   二、有先天性心脏病史者。
   三、高龄孕妇既不正常孕产史。
  四、妊娠期母体接触过特殊药物或受到感染。
   五、母体患糖尿病、结缔组织疾病。     
   六、母体酒精中毒。
   怀孕注意事项中提到,由于怀孕8周以前有很多敏感因素,更是致畸儿发病的易发期。
 

  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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