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期妊娠引产是在妊娠16~24周采用药物或水囊等方法,将胎儿及其附属物排出体外,使妊娠终止的一种方法。 它比钳刮术的操作更为复杂,危险性更大。中期引产的适应症:凡是在妊娠16~24周,要求终止妊娠而无禁忌症者,可以施行此术。 中期妊娠引产的禁忌症: (l)患心、肝、肾等疾病不能负担手术者。 (2)各种疾病的急性期。 (3)生殖器急性炎症,24小时内体温37℃以上者。 (4)子宫发育畸形、宫颈有瘢痕或粘连,阴道分娩有困难者。 (5)凝血机能障碍、严重贫血或过敏体质者。